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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4章 年杀11名痴呆男,无头裸尸案真凶落网(2 / 2)

警方迅速介入。勘验的结果比上一次更加触目惊心:死者为男性,全身赤裸,尸体高度腐败,难以辨认容貌。头部有明显的钝器打击痕迹,颅骨多处粉碎性骨折。但真正让所有在场的人背后发凉的,是另外两样东西。

在尸体周围的地面和墙壁上,有人用什么东西,很可能是用死者的血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大字:“杀人者我”。笔迹潦草而狂乱,每一个笔画里都透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癫狂。而在不远处的墙面上,还有五个更加硕大、更加触目惊心的字:

“啥畜生就是”。

这五个字的语法莫名其妙,逻辑混乱不堪,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和暴戾,却比任何一句工整的诅咒都要来得震撼。

村民彭某得知消息之后,马不停蹄地赶到派出所,把两天前自己看到的那些情形一五一十地倒了出来。他说的时候脸色发白,嘴唇哆嗦,后怕得像被人从鬼门关前拽回来的一样。

而就在警方随后展开的走访中,更多的线索被拼凑了出来。七月二十六日,也就是案发前一天,有村民在路上撞见过那个衣着整齐的年轻人和他的痴呆同伴。那个年轻人手里攥着一根木棍,边走边往痴呆人身上抽,一下接着一下,力道不轻,可那个痴呆人就像感觉不到疼似的,连躲都不躲。还有人说,二十六日那天晚上,有人看到这两个人就在距离炸药房不远的一片麦场里过夜,两个人裹着一条破棉絮,躺在地上。

负责这两起案件侦查的民警在分析比对之后,一个令人心惊的念头浮上了心头,这两起案子,跟前一年三月十八日的那起无头裸尸案,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。同样的手段,同样的对象,同样的冷酷和疯狂。

并案侦查。

指挥部的决定干净利落。以肖旗、杨庄、闹店三个乡镇为重点,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全面排查。前后排摸出了四十多名重点嫌疑人,侦查员们对每一个人都展开了深入的调查访问,核实每一份证言,查证每一条线索。可最终,这些努力都因为同一个原因而失败了——没有证据。

死者身源不清。没有因果关系。指认不出来。对不上号。

又是大把大把的投入,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
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。案子再次搁浅,卷宗被锁进了档案柜的铁皮柜子里,沉甸甸地压在每一位办案民警的心头。

可事情远没有结束。或者说,噩梦才刚刚开始。

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,情人节。宝丰县肖旗村,几个闲来无事的人在村西南角的一个水塘边上溜达的时候,忽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。那股味道从水塘的方向飘过来,若有若无的,但就是让人觉得不舒服。

有人往水塘里看了一眼,水面上浮着什么东西,黑乎乎的,看不真切。

捞上来之后,所有人都吐了。

那是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人类尸体。

警方调来了水泵和消防车,开足马力往外抽水。哗哗的水声日夜不停地响了三天三夜,直到水塘里的水被彻底抽干,露出了底下黑漆漆的淤泥。侦查员们在泥浆里翻找了整整一天,可除了那具尸体之外,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找到。

让所有人心里发毛的是,经过调查,这具尸体又是一具痴呆精神病患者的遗骸。

从那以后,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被彻底释放了出来,残害痴呆精神病患者的案件开始像瘟疫一样在这片土地上蔓延。一次次案发,一次次现场勘查,一次次排查,一次次无功而返。警方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,不知道熬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,几乎把发案地附近所有的村庄翻了个底朝天,可那个幽灵一样隐藏在暗处的凶手,就像是能够未卜先知一样,总是能巧妙地躲过每一次追捕。

每一个案子都像是一座孤岛,彼此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连着,可那根线就是抓不住。侦查员们累得两眼通红,嘴唇干裂,嗓子眼冒烟,坐在会议桌前盯着满墙的照片和线索发呆。那种明明知道凶手就在某个地方,却怎么也摸不到他的感觉,比什么折磨都难受。

这起系列杀害痴呆人员的案件,就像一块越来越沉重的巨石,死死地压在宝丰县公安局每一位民警的心头上。与此同时,社会上的议论和恐慌也像潮水一样一波一波地涌来。老百姓私下里议论纷纷,说什么的都有,种种猜测和传言像长了翅膀一样满天飞。那种无形的压力,比任何一次侦破任务的紧迫感都要更让人喘不过气来。

但压力这种东西,有时候也是动力。

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,宝丰县公安局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,把过去几年积攒下来的所有案卷、所有笔录、所有现场勘察记录全部翻了出来,一份一份地重新看,一个一个细节地重新抠。侦查员们围坐在长条桌旁边,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,茶是一杯接一杯地灌,困了就趴在桌上眯一会儿,醒了接着分析。

慢慢地,一个相对成熟的侦破思路开始在大家心中成型。

要破这个案子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,等案子发了才去调查、才去排查。那种被动挨打的局面必须彻底扭转过来。过去几年积攒下来的一千多条线索需要进行全面的筛选、比对、整合,从中找出共性、找出规律、找出那个可能被反复遗漏的关键点。而且,仅仅靠刑侦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多个警种协同作战,侦破与防范并举,打击与控制并重。

在这个系列案件的侦破工作进入新阶段之前,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一直没有被真正搞透彻——犯罪动机。

九十年代之前,国内的刑事侦查工作中几乎从未遇到过真正意义上的变态杀人案件。那个年代的侦查员们习惯于用常理去推断案犯的行为逻辑:杀人无非是为了财、为了仇、为了情,或者是为了灭口。可在这起系列案件中,所有这些常见的动机都套不上去。被害的都是身无分文的痴呆精神病患者,他们既不可能与人结仇,也不可能陷入情感纠纷,更没有什么值得被人觊觎的财物。

直到一九九三年,一个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微量物证,终于让侦查员们意识到了一个此前从未被注意到的事实,凶手每次作案之前,都会对受害者实施性侵犯。而性侵犯的对象,全部是男性。

这一点发现,像是一把钥匙,终于插进了那扇紧闭了很久的门锁里。

凶手应该是一个性格孤僻、心理存在严重扭曲和变态的人。这样的人,往往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存在障碍,尤其是与异性的交往和相处方面,很可能有过严重的挫折或障碍。他的性需求和性冲动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,逐渐在内心淤积、发酵、变质,最终演变成了一种病态的、以暴力和控制为手段的性满足方式。

侦查的方向,就此明确了下来。

一张无形的大网,在宝丰县的土地上无声无息地撒开了。

平日里不被人注意的那些边缘人群,痴呆病人、流浪乞讨者、精神异常人员,都成了警方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对象。侦查员们换上了便衣,分散在重点区域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每一条街道、每一个路口、每一片玉米地。
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

一九九五年八月四日,晚上十一点左右。

夜色浓得像是泼了墨,县城南关的街道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了。昏黄的路灯把地面照出一块一块的光斑,飞蛾在灯罩下雨又一直没下下来的那种闷。

侦查员贾宏伟穿着一件半旧的夹克衫,蹲在路边的一棵梧桐树,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远处那个黑黢黢的街角。

然后,他看到了两个人影。

前面走着的那个,干干净净,整整齐齐,步伐不快不慢。后面跟着的那个,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裤头,皮肤上糊满了泥垢和污渍,头发像一团打了结的乱麻,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,两只手在前面胡乱地挥舞着,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呜呜声。

贾宏伟的手指一紧,那根没点着的烟被捏成了两截。

他猛地站起身,浑身的血液像被点燃了一样往头顶上涌。就是这个人!那个衣着整齐的年轻人,那个跟痴呆人同行的年轻人,如果这个人不是痴呆者的家属,那他就一定是一直在找的那个人!

他没有贸然行动。他蹲回树影里,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附近的同事,压低声音说了几句话。几个人迅速碰了头,骑上摩托车,先绕了一个大圈,超到了那两个人的前面。他们把摩托车推进路边的玉米地里,熄了火,屏住呼吸,蹲在齐腰深的玉米秸秆中间,一动不动地等着。

月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,把玉米地照得明一片暗一片。蟋蟀在脚边叫个不停,蚊子多得能把人抬起来,可蹲在玉米地里的几个人全像石雕一样,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。

脚步声越来越近了。

那个衣着整齐的年轻人领着痴呆人走到了玉米地边上,四下里张望了一圈。夜色很浓,他大概觉得这个地方足够安全、足够隐蔽,于是开始动手去扒痴呆人身上仅存的那条裤头。痴呆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,不反抗,也不配合,就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。

就是现在!

“砰!”一声枪响划破了夜空。

贾宏伟和同事们像离弦的箭一样从玉米地里冲了出去,在痴呆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,几个人就已经扑到了那个衣着整齐的年轻人身上,将他死死地按倒在地。他的脸被按在泥土里,嘴里塞满了草屑和泥巴,双手被反剪到背后,咔嚓一声扣上了手铐。

那一瞬间,所有人心里都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。那口憋了好几年的气。

连夜突审。

审讯室的灯光惨白惨白的,照在案犯的脸上,把他的每一根睫毛都照得一清二楚。刚开始他还想抵赖,可没撑过几个回合,防线就彻底崩溃了。

他叫李战国,男,二十六岁,宝丰县肖旗乡大白庄村人。

李战国。

这三个字一出来,负责审讯的民警心里猛地一沉。这个名字,他们太熟悉了。在之前的侦破工作中,李战国就曾经被列为过重点怀疑对象。传讯、搜查、辨认,该走的程序都走了,该用的措施都用了,可就是因为证据不足,始终没办法给他定性。他就那么从警方的手缝里滑了出去。

这一次,他再也没有地方可逃了。

在审讯室里,李战国一点一点地交代了那些年的罪行。他说他喜欢看黄色录像,那些花花绿绿的带子是他从一个地下渠道买回来的。很多录像带里都有同性恋的镜头,一开始他只是觉得新奇、刺激,看到后来,那些画面像虫子一样钻进了他的脑子里,怎么都赶不走。

他说他跟本村的一个单身汉发生过那种关系。第一次的时候,他自己也害怕,也紧张,可那种冲破禁忌的快感像毒品一样,尝过一口之后就再也戒不掉了。

再后来,单纯的同性性行为已经满足不了他了。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了那些流落街头、无人问津的痴呆精神病患者。那些人不会反抗,不会逃跑,不会报警,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他们是完美的猎物,是永远不会说出去的秘密。

他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动手。从最初的那个无头裸尸案开始,到之后接二连三浮出水面的惨案,每一次的手法都在升级,每一次的暴戾都在加深。他杀完人之后会焚尸,会抛尸,会在墙上用被害者的血写下那些颠三倒四、语无伦次的话。那些文字从他疯狂的大脑里生长出来,通过他的手指被涂写在墙壁上,像某种病态的签名,又像某种扭曲的倾诉。

他控制不住自己。

或者更准确地说,他根本没有想过要控制。

持续五年之久,被害人多达十一人。这是一串血淋淋的数字,每一个数字的背后,都是一条被残忍剥夺的生命,都是一个甚至可能永远无法闭合的家庭。

李战国的落网,终于为这起持续五年、困扰宝丰县公安局、河南省公安厅乃至公安部的高度关注、在九十年代初期极为罕见的变态系列杀人案,画上了一个迟来太久的句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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