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宫夜总会的灯光暗下来的时候,李援朝正被人灌酒。
不是那种推杯换盏的虚情假意,是实打实的一杯接一杯的灌。
一户侯站在沙发上,一手举着酒瓶,一手搂着身边姑娘的腰,嗓门大得能把房顶掀翻,喊的是“朝哥,这杯不喝你就不给兄弟面子”。
阿鬼在旁边,张开双臂,扭着屁股,像个护着老鹰的母鸡。
大勇把外套脱了扔在一边,袖子撸到胳膊肘,满脸通红,已经喝到第三轮了。
几个姑娘围在沙发边上,有的端着果盘,有的拿着纸巾,有的举着话筒,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。
音响里放的是《闯码头》,调子欢快,歌词简单,谁都能跟着哼两句。
李援朝被一户侯拽着胳膊从沙发上拉起来,脚下一个踉跄,差点踩到茶几上的果盘。
他扶着沙发的扶手站稳了,眯着眼看着满屋子的人,兄弟们都脱了外套,有的光着膀子,有的只穿着背心,脸上红扑扑的,眼睛亮晶晶的,嘴里喊着乱七八糟的话。
姑娘们穿着各色裙子,短裙长裙,红的黑的亮片的,在灯光下转着圈,笑声像铃铛一样清脆。
他忽然觉得浑身上下哪儿都松了。不是喝多了的那种松,是那种在GoldDaddy办公室里端了太久的架子,在亚视的会议室里讲太多的话,在那些西装革履的场合里系了太多次领带,现在终于可以把那些东西都扔了。
他把西装外套脱了,随手扔在沙发背上,把领带扯下来,在手指上绕了两圈,不知道扔哪儿去了,一户侯接住了,把它系在自己头上当发带,逗得旁边的姑娘捂着肚子笑。
一户侯把话筒塞进李援朝手里,说“朝哥来一首”。
他拿着话筒,他不需要伴奏,张嘴就来。
“人生的哄景,亲像大海的风涌,有时猛有时平,亲爱的朋友你要小心……”
调子跑得厉害,比那匹跑马地输钱的马跑得还偏,但他唱得投入,闭着眼,歪着头,身子随着节奏晃,像一棵被风吹歪的树。
阿鬼在当的,像伴奏。
那几个姑娘也不跳舞了,围在沙发前面,跟着他一起唱,声音参差不齐,有的高有的低,混在一起,倒也有几分热闹。
李援朝唱完了,把话筒递给旁边的人,一屁股坐回沙发上,整个人陷进去,不想动了。
有人递过来一块西瓜,他咬了一口,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淌,用手背擦了一下,继续咬。
有人端来一杯酒,他接过来喝了一口,不知道是什么酒,甜丝丝的,像果汁,又带着一点辣。
一户侯凑过来,搂着他的肩膀,满身酒气,笑得像个傻子,说“朝哥你今天真高兴”。
李援朝没接话,歪着头看着他,咧着嘴喊了起来,“嘿——走齐——嘿—走齐……”
兄弟们撇下美女,肩挽着肩,脸变得严肃起来,像是在虔诚的进行某种仪式。
只属于他们这一群人的仪式,是他们最好年华的仪式。
“嘿——走齐—嘿—走齐……”
兄弟们肩挽着肩,抬起了他们青年时的苦与难,抬起了他们想忘记又难以忘记的知青岁月。
“嘿——走齐——嘿—走齐……”
李援朝左右两边全是挽着他肩膀的兄弟,他也挽着兄弟的肩膀,闭着眼睛,脚步跟着口中的号子迈步,重若千斤又轻若鸿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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