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官司赢了,姐姐带着孩子回了家,李学民特意在放学路上堵住海婴,眼圈红红的:“海婴,我真不知道该咋谢你。还有你爸妈,要不是你们,我姐这辈子都别想抬头做人。”他攥紧拳头,语气格外认真,“往后咱就是哥们!你要是有啥事儿,尽管找我,上刀山下火海……不,只要我能做的,绝不含糊!”
海婴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,摆摆手:“学民,你别这样。咱们是同学,互相帮衬是应该的。”他想起刚转来时,自己和小亮年纪小,上课记笔记跟不上,是学民把自己的笔记本借他们抄;体育课跑八百米,是学民在旁边陪着喊加油;就连上次下雨没带伞,也是学民把伞塞给了他们,自己淋着雨跑回了家。
“你和班里其他同学,平时帮我们不少呢。”海婴笑着说,“我也就是做了点力所能及的事,真不用这么客气。你姐能好好过日子,比啥都强。”
李学民看着他清澈的眼睛,心里的热乎劲儿直往上涌。他以前总觉得,省长家的孩子肯定高高在上,可海婴不是,他跟大家一样坐在教室里听课,会为了一道难题皱眉头,会在帮了人之后红着脸说“没事”。
“反正我记着你的情。”李学民拍了拍海婴的肩膀,“以后班里有谁敢欺负你和小亮,告诉我,我第一个不答应!”
海婴笑了,用力点头:“好啊。”
李学民姐姐的事,像一块石头投进了平静的水面,在清河县、临江县的村镇里掀起了好大的浪。
那阵子,不管是赶集的市集,还是村口的老槐树下,人们三句话不离这个事。“听说了吗?王家那媳妇,把男人告到法院去了,还真离成了!”“可不是嘛,带着三个娃,还分了一半家产,啧啧,以前哪见过这样的?”有人觉得新鲜,有人觉得“伤风败俗”,但更多的,是女人们私下里的议论。
有回海婴跟着顾从卿去乡下调研,路过一个村口,就听见几个婶子凑在一块儿说:“那李家媳妇能走脱,还是因为有证据?医院的单子、派出所的记录,一样都不少?”“听说是呢,人家法院就认这个。”“那要是……要是自家男人也动手,是不是也能这样?”问话的人声音怯怯的,带着点试探。
这话传到李学民耳朵里,他特意跟海婴说:“我妈说,村里好几个婶子都来问我姐,当初是咋留证据的,去法院要带啥东西。”
海婴听了,心里忽然亮堂起来——原来一件事的影响,能超出自己的预料。这个年头,离婚本就稀罕,女人主动起诉离婚,还能带着孩子、分着财产全身而退,更是闻所未闻。人们议论纷纷的背后,是那些被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捆着的女人们,心里悄悄松了道缝。
有个远房亲戚来顾家串门,跟刘春晓闲聊时就说:“我们村有个媳妇,男人常年打她,听了李家的事,偷偷托人去镇上问,说能不能也去医院开证明。这在以前,谁敢想啊?都觉得忍忍就过去了,哪知道还能靠官府撑腰。”
刘春晓听着,转头跟顾从卿说:“你看,海婴这事儿办得,比讲多少大道理都管用。”
顾从卿点点头,想起调研时看到的情景——有村妇联的人借着这事儿,挨家挨户讲法律,说“男人动手不是家务事,是犯法”;有媳妇悄悄把藏起来的药瓶、带血的布条收得更仔细了。
这阵风波没持续太久,日子又回到了柴米油盐的轨道上,但有些东西悄悄变了。女人们聊天时,不再只说家长里短,偶尔会提起“证据”“法院”;遇到男人动粗,有人会鼓起勇气喊一声“你再打我就去告你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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