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平川的坦途
曼德河是维斯特洛第一大河。
没有船的话,马匹便无法渡过去。
那就绕过去。
一万五千名谷地的骑兵和步兵,在东河湾地囂张地向南行进,毕竟这么多人,想藏也藏不住。
阳光晒得铁甲发烫,可他们深入敌境,为了安全,必须全副武装。
詹姆下意识地抬手,摸了摸自己的头盔。
没有镀金,也没有雄狮的恐怖巨口。
那后面藏著一条扭曲的疤痕,皮肉翻卷过的痕跡像一条蜈蚣趴在他的左脸上,每逢出汗就痒得钻心。
“以后我再带那个雄狮头盔,我就是七国的头一號大傻瓜!”
那头盔已经害他两次了。
头一次是比武大会,被猎狗挑下马时摔歪了,拔不下来。
观眾们看著他像只翻倒的乌龟一样在地上挣扎,把他当月童一样嘲笑。
第二次就是不久前。
他为了证明自己,又一次冲得太深,结果在乱军中被流星锤砸中了后脑。
因为里面垫了內衬和锁甲头套,所以脑袋没事,但头盔又歪了,遮住了他半边视线。
瞎子比没有头盔更危险,詹姆只能摘下来。
然后。
然后右手上的剑就飞了。
詹姆很清楚地记得那个人,没有纹章,没有罩袍,连盔甲都是拼凑的。
一个自由骑手,还是最底层的那种,给钱就卖命,死了都没人收尸。
放在以前,顶多三招。
手腕一转,剑尖一挑,那人的武器就会脱手而出,然后他就会跪在地上求饶,喊他“爵士”“我投降”“饶我一命”。
可现在。
三招都撑不下去却是詹姆。
明明瞄准的是咽喉,剑尖却从耳边划过。
对方的剑刺过来,他躲开了第一下,第二下,第三下。
第四下划在他脸上。
剑锋从颧骨切入,一路撕开到下頜,那一瞬间他几乎能听见皮肉裂开的声音o
詹姆蠕动嘴唇,轻轻地喊出了那两个字。
“投降————”
声音小得像蚊蝇,连他自己都听不清。
那个人狞笑著上前,打算把他收为俘虏。
然后罗伊斯从后面赶到,一枪把那傢伙的脑袋豁开一个大窟窿。
血溅了詹姆一脸。
他舔了舔。
又腥又咸,一股子铁锈味。
根本不是以往那种甜美的、胜利的滋味,而是一种充满了恐惧的味道。
不是战场上面对强敌的紧张,不是被围困时的焦虑,而是那种从骨髓里渗出来的,让人想丟下剑转身逃跑的恐惧。
他的右手再也不可能好了。
他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。
自那之后,詹姆总觉得所有人看他的眼光都变了。
那些谷地骑士,那些士兵,那些负责餵马的侍从,甚至他的堂弟蓝塞尔。
“这就是弒君者未来的七国第一剑士哈哈!”
“一个右手用不了剑的残废罢了。”
“脸上还多了道疤,嘖嘖,现在美貌都没有了。
3
没有人当面说,他们不敢。
但詹姆能看见,能感觉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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