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往前行走了一天的时间,马车碾过官道,扬起细细的尘土。
远处的天际线上,一座灰黑色的城池轮廓渐渐浮现,城墙巍峨,旌旗招展,在暮色中如同一头伏在地上的巨兽。
城门口人来人往,车马如龙,比之前经过的雁门城更加繁华热闹。
这里是北境腹地,距离镇北王府只有不到两日的路程,往来的商贾、武者、百姓络绎不绝,每个人的脸上都带著一种与边塞不同的从容。
剑来骑马走在马车旁,一身灰色道袍,腰间悬著长剑,面容清癯,目光沉稳。
他勒住韁绳,侧过头,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传入车厢內。
“公子,前面就是怀远城。咱们要不要在这里歇一脚”
秦牧掀开车帘,望著那座越来越近的城池,目光落在城墙上那块斑驳的匾额上。
“怀远”二字笔锋遒劲,带著一种久经风霜的厚重。
他转过头,看著坐在车厢角落里的徐凤华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“华妃,这座城你熟悉吗”
徐凤华的身体微微一颤。
她的目光落在那座城墙上,眼中闪过一丝怀念。
怀远城,她太熟悉了。
她在这里住过三年,从十八岁到二十一岁,那是她最自由、最恣意的时光。
那时候她还是徐家的大小姐,还没有嫁给赵家,还没有被捲入那些身不由己的漩涡。
她在这里经营商號,暗中为北境输送粮草和兵器,將江南的丝绸和茶叶运往北境,又將北境的马匹和皮革运往中原。
她在这里认识了很多人,交了很多朋友,也树了很多敌人。
怀远城的大街小巷,她闭著眼睛都能走。
她的手在袖中微微攥紧,声音很轻。“回公子,妾身在这里住过几年。”
她没有说更多,可她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。
马车在城门外停下,守城的士兵只是往车厢內扫了一眼,看见剑来那张冷峻的脸和腰间那柄长剑,便连忙站直,抱拳躬身,连盘问都不敢,挥手放行。
秦牧的名號在北境或许无人知晓,可青嵐剑来的名號,江湖上无人不知。
怀远城的守军虽然不算精锐,可眼力还是有的。
马车驶入城门,穿过瓮城,进入內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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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內的景象与城外截然不同,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,行人摩肩接踵,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。
空气中瀰漫著烤饼的香气、滷肉的酱香、药材的苦涩,混著马粪的腥臊,浓烈而鲜活。
街边有杂耍班子在敲锣打鼓,一个光著膀子的汉子在表演喷火,每喷一次,人群就爆发出一阵叫好声。
秦牧靠在车窗边,饶有兴致地打量著这座北境的重镇。
他的目光从那些店铺上扫过,从那些行人的脸上扫过,嘴角掛著那抹似笑非笑的弧度。
“剑来,这座城有什么好玩的吗”
剑来骑马走在马车旁,目光扫过四周,声音沉稳。
“回公子,怀远城每年这个时候都有庙会,很热闹。城中还有一个拍卖行,叫聚宝阁,据说经常有好东西出现。武功秘籍、神兵利器、奇珍异宝,应有尽有。不少江湖人专门来这里碰运气。”
秦牧的眼睛微微亮了一下,“拍卖有点意思。那就去看看吧。”
剑来点了点头。“是。”
他勒住韁绳,放慢速度,目光在街道两侧搜寻著聚宝阁的方向。
秦牧转过头,看著徐凤华,嘴角那抹笑意又深了一分。
“华妃,这座城你来介绍一下吧。哪里好玩,哪里好吃,哪里有好东西,你应该更清楚。”
徐凤华低著头,沉默了片刻。
她深吸一口气,抬起头,迎上秦牧的目光。
她的眼中那丝怀念已经褪去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静的从容。
她不是徐家的大小姐了,她是秦牧的华妃,是大秦皇妃。
那些过去的时光,再也回不去了。
她的声音很轻,却字字清晰。
“怀远城是北境第二大城,仅次於镇北王府所在的镇北城。城中有三条主街,东街是商號聚集地,南街是酒楼茶馆,西街是集市和庙会。聚宝阁在东街和南街的交匯处,是怀远城最高的建筑,很容易找。
庙会在西街,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办,持续七天。有杂耍、有说书、有卖艺、有小吃,还有各种小玩意儿。城中最好的酒楼叫『望月楼』,就在聚宝阁对面,他家的烤羊腿和花雕酒很有名。”
她顿了顿,声音更轻了。“妾身以前常去。”
秦牧看著她,看了很久,然后笑了。“那就先去聚宝阁,再去望月楼。”
马车在东街和南街的交匯处停下。
聚宝阁是一座三层高的楼宇,飞檐斗拱,雕樑画栋,门楣上掛著一块金字匾额,“聚宝阁”三个字在暮色中闪闪发亮。
门前站著两个腰挎长刀的护卫,目光如鹰,一看就是练家子。
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,有穿著锦衣的富商,有摇著摺扇的文人,有挎著长剑的江湖客,有穿著官袍的地方小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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