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堂里摆了几桌酒席,宾客不多,皆是心腹旧友。
苟帮主赫然在列,这货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青布袍子,头发乱得像鸡窝。
坐在酒桌前,一只手抓着烧鸡,另一只手端着酒,吃得满嘴流油。
见到吴眠走过来,他油乎乎的手在衣服上蹭了蹭,招呼一起坐下。
吴眠看着那满桌的鸡骨头,哭笑不得。
“苟帮主,你是来喝喜酒的,还是来蹭饭的?”
“都有都有。”苟帮主嘿嘿一笑,厚着脸皮又撕了一块鸡腿塞进嘴里。
汪伦抱着酒坛入席,拿着酒碗豪气冲天。
吴眠起身敬酒,两人碰碗,一饮而尽。
想不到这个不着调的家伙,会是他们之中第一个成家之人。
“从长安跟着我一路颠沛流离,今日成婚,可喜可贺。”
“你的身份特殊,不能像他们一样在人前光鲜亮丽,这份亏欠都在酒里。”
“全靠军师成全,汪伦很是知足,没有您,就没有如今的摸金校尉。”
汪伦眼眶微热,连饮三碗,嘴里不停念叨着过往。
众人连番敬酒,他都来者不拒,喝着舌头都大了。
“我跟你们说,当年在长安,我就是一个盗墓的,谁瞧得起我?”
“那时候我被迫将盗洞挖到皇陵,卷入太子被刺杀一案,差点人头落地。”
“是军师把我从烂泥里拽出来,让我当了摸金校尉,才有了今天!”
汪伦端着酒碗,摇摇晃晃地走到吴眠面前。
“军师,这辈子,只能做牛做马,报答您的大恩大德。”
“好好过日子,待南王墓事了,就金盆洗手吧。”
“好,我听军师的!”
吴眠端起碗,轻轻碰了一下,一饮而尽。
汪伦咧嘴一笑,转身又被人拉去灌酒。
正堂里,觥筹交错,笑声不断,众人说着从长安一路南下的点点滴滴。
秦岭迷雾,射狼王、战巫王、守不韦、平定南荒。
那些生死一线的过往,此刻都化作了酒桌上的谈资,轻描淡写,却字字千钧。
吴眠喝了不少,脑袋晕乎乎的,靠在椅背上,看着满堂的热闹,嘴角微微上扬。
公输兰坐在他身侧,也喝了几杯,脸颊染上了两坨红晕,像天边的晚霞。
她平日里文雅含蓄,此刻清眸流盼,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。
看着吴眠的侧脸,目光有些迷离。
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吴眠的时候,此人随口一句就能改良出自己苦思冥想的水车。
从他口中得知竟有“天工开物”这等奇书,勾起了自己的兴趣。
得知吴眠要前往南荒,她不顾一切的卖掉祖产,只为能够见识更多的机关术。
公输兰知道根本没有这本书,或者她想要的,只是一种志同道合的陪伴。
这样的陪伴,在日积月累中已滋生出别样的情绪。
“公输小姐,今日辛苦你了。”吴眠感觉到她的目光,转过头来,笑着说。
公输兰垂下眼帘,轻声道:“不辛苦,香儿高兴,我就高兴。”
此刻的她眸含秋水,撩人心怀,这种反差让吴眠看痴了。
他努力甩了甩脑袋,端起酒碗,又灌了一口。
公输兰看着他那副醉醺醺的样子,拨动一下鬓角的碎发,笑意盈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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